信息來源:本站 | 發布日期: 2019-08-08 13:33:01 | 瀏覽量:555
摘要:
2017年計量(liang)工作的總(zong)體要(yao)求是(shi):全面貫徹(che)黨(dang)的十八(ba)大和十八(ba)屆三中(zhong)(zhong)、四(si)中(zhong)(zhong)、五中(zhong)(zhong)、六(liu)中(zhong)(zhong)全會精神、習近平總(zong)書(shu)記治國理(li)政新理(li)念新思想新戰(zhan)略,深入貫徹(che)中(zhong)(zhong)央經濟(ji)工作會議和全國質(zhi)檢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聚焦“五位一體”總(zong)體布(bu)局和“四(si)個全面”戰(zhan)略布(bu)局,以(yi)提高發展質(zhi)量(liang)和效益為中(zhong)(zhong)心…
2017年計(ji)(ji)(ji)量(liang)(liang)工(gong)作(zuo)的總(zong)(zong)體(ti)要(yao)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shi)八大和(he)十(shi)八屆三(san)中(zhong)、四中(zhong)、五(wu)中(zhong)、六中(zhong)全會(hui)精神、習(xi)近平總(zong)(zong)書(shu)記(ji)治國理(li)(li)(li)政新(xin)理(li)(li)(li)念新(xin)思(si)想新(xin)戰略,深(shen)入貫徹中(zhong)央經濟(ji)工(gong)作(zuo)會(hui)議(yi)和(he)全國質(zhi)檢(jian)工(gong)作(zuo)會(hui)議(yi)精神,全面聚焦“五(wu)位一體(ti)”總(zong)(zong)體(ti)布(bu)局(ju)和(he)“四個全面”戰略布(bu)局(ju),以提(ti)高(gao)發(fa)(fa)展質(zhi)量(liang)(liang)和(he)效益為(wei)中(zhong)心,轉變(bian)發(fa)(fa)展理(li)(li)(li)念,既要(yao)管好(hao)“器(qi)具(ju)”,又要(yao)注重“量(liang)(liang)值”的全面應用,以業務改革創造性地推動(dong)《計(ji)(ji)(ji)量(liang)(liang)發(fa)(fa)展規劃(hua)(2013-2020年)》的全面落實,推進(jin)國家計(ji)(ji)(ji)量(liang)(liang)基(ji)準標準提(ti)升(sheng)工(gong)程(cheng)(cheng)、計(ji)(ji)(ji)量(liang)(liang)精準服務產業質(zhi)量(liang)(liang)提(ti)升(sheng)工(gong)程(cheng)(cheng)、能源資源計(ji)(ji)(ji)量(liang)(liang)示(shi)范工(gong)程(cheng)(cheng),加(jia)強計(ji)(ji)(ji)量(liang)(liang)科(ke)技創新(xin)體(ti)系建設(she),實現“從單一計(ji)(ji)(ji)量(liang)(liang)向(xiang)多元(yuan)測量(liang)(liang)轉變(bian)、從計(ji)(ji)(ji)量(liang)(liang)管理(li)(li)(li)向(xiang)計(ji)(ji)(ji)量(liang)(liang)治理(li)(li)(li)轉變(bian)、從計(ji)(ji)(ji)量(liang)(liang)支(zhi)撐(cheng)向(xiang)計(ji)(ji)(ji)量(liang)(liang)引領轉變(bian)”的目標,充分發(fa)(fa)揮(hui)計(ji)(ji)(ji)量(liang)(liang)對經濟(ji)社會(hui)發(fa)(fa)展的基(ji)礎保障(zhang)、支(zhi)撐(cheng)和(he)引領作(zuo)用。
夯實計(ji)量技術(shu)基(ji)礎
(一)推動實施國家計量基準標準提升工程。開展新一代高準確度、高穩定性國家計量基準、標準基礎前沿科學的研究。緊扣國家發展重大戰略和經濟建設重點領域的計量需求,加強國家計量基準、標準建設,進一步提升國家校準測量能力和水平,為全面質量提升發揮基礎支撐和創新引領作用。
(二)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體系建設和管理。依法全面系統梳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一步加大投入并有效利用社會資源,加強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的規劃建設,確立和鞏固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在地區經濟發展中的戰略資源地位。
(三)加強國家標準物質體系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國家標準物質的監督管理,研究改革標準物質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標準物質管理模式和機制。
(四)積極組織開展計量比對。組織開展計量基準、標準的國際和國內計量比對。加強國家計量基準參與國際計量比對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拓寬參與國際計量比對范圍,保障我國量值與國際等效一致。支持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作為主導實驗室開展絕對重力儀國際計量比對。
(五)完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體系。進一步明確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內涵,編制各領域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體系規劃,啟動一批與提高質量和核心競爭力密切相關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的制修訂,逐步建立符合時代要求、結構層次合理、科學高質實用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體系。
(六(liu))構建(jian)國(guo)(guo)家(jia)(jia)計量(liang)科技(ji)(ji)創(chuang)新體(ti)系。積極(ji)推動國(guo)(guo)家(jia)(jia)計量(liang)科技(ji)(ji)創(chuang)新體(ti)系建(jian)設,圍繞(rao)國(guo)(guo)家(jia)(jia)發展重大戰略,培育建(jian)立計量(liang)科技(ji)(ji)創(chuang)新基地,提升計量(liang)科技(ji)(ji)創(chuang)新能力(li),促(cu)進科技(ji)(ji)成果轉化應用,帶動產業協同創(chuang)新。
發揮計量(liang)服務(wu)與保障作用(yong)
(七)開展計量精準服務產業質量提升工程。研究制定產業計量發展指導意見,對產業計量工作進行全面規劃和部署,選取典型產業進行重點推進,切實有效服務產業質量提升。加快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和省級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的建設和指導,推動產業計量測試聯盟的形成,促進計量與產業的深度融合。
(八)推動工業計量標桿示范建設。研究制定工業計量標桿示范活動方案,鼓勵各地引導企業完善測量管理體系并認證,樹立標桿示范企業,以點帶面,引領帶動工業企業創新發展。
(九)加強能源計量頂層制度設計。聯合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能源計量工作的指導意見》,對能源計量工作進行全面規劃和部署,指導各地不斷完善能源計量體系,提升能源計量服務能力和水平。
(十)開展能源資源計量示范工程。全面梳理各地在節能、減排、降碳、節水等領域開展計量服務的經驗和做法,挖掘典型示范案例和項目,在全國推動開展能源資源計量示范和低碳計量試點。
(十一)加強國家能源計量中心建設。加強對部門和地方能源計量中心的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在有條件的部門、行業或企業新建國家能源計量中心。
(十二)加強水資源計量工作研究。系統梳理水資源計量方面的需求和現狀,加強水資源計量技術研究和技術規范制修訂,引導各地做好水資源計量器具配備、檢定和水平衡測試等技術服務工作。
(十三)構建區域發展計量支撐體系。組織制定《區域發展計量支撐體系建設指導意見》。深化京津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計量合作,支持地方開展試點工作。以大區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為基礎,推動培育2-3個區域優質合作共建項目。
(十四)推進計量軍民深度融合發展。積極落實計量軍民融合相關中央文件、規劃,會同軍隊相關部門編制計量軍民融合發展規劃,逐步構建軍地一體的計量測試體系,加強軍地計量科技協同創新。
(十五(wu))加(jia)強國家時(shi)間頻(pin)(pin)率體系建設(she)。利用各(ge)部(bu)門(men)、地方(fang)時(shi)間頻(pin)(pin)率相關(guan)資源,發揮各(ge)方(fang)積(ji)極性,盡快構建獨立自主(zhu)、全溯源鏈可控的國家時(shi)間頻(pin)(pin)率體系。
加強計量監督管理
(十六)深化計量行政審批項目改革。推進計量行政審批項目改革,按照《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要求,梳理各項行政審批項目的服務指南和審查工作細則,并嚴格組織實施。
(十七)加強計量標準器具核準許可管理。貫徹落實計量標準考核規范JJF1033-2016,進一步加強計量標準考核與管理,不斷提升計量標準考核工作的質量和有效性。
(十八)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推進雙隨機抽查監管制度建設,組織開展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專項監督檢查、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檢查的雙隨機抽查工作。
(十九)加強市場計量監督管理。開展重點在用計量器具的監督檢查工作。印發《服務業誠信計量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指南》,推進服務業誠信計量監管工作。
(二十) 加強(qiang)計(ji)量(liang)單(dan)位(wei)制管理。做好(hao)推行(xing)法定計(ji)量(liang)單(dan)位(wei)工作,抓好(hao)日常監督檢查和培訓宣傳(chuan),組織(zhi)全國(guo)量(liang)和單(dan)位(wei)標準化技(ji)術(shu)委員會換屆工作,推動(dong)開(kai)展量(liang)和單(dan)位(wei)標準制修(xiu)訂。
加(jia)強(qiang)計(ji)量自身建設
(二十一)推進《計量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制定實施2017年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行動計劃,開展貫徹落實《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中期評估工作。
(二十二)加強政策理論研究。充分發揮國家計量戰略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用,堅持計量國家戰略基礎和質量技術基礎定位,加強計量基礎理論和戰略研究,提高計量政策研究與宏觀管理水平。
(二十三)推進計量法修訂。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做好計量法修訂調研、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等相關工作。
(二十四)推進計量部門規章制修訂。組織完成《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完成《計量校準管理辦法》(送審稿)。
(二十五)加強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推進各全國專業計量技術委員會工作內容的創新和質量的提升,并根據發展需要增設專項工作組或分技術委員會,探索成立面向產業質量提升急需的計量專業技術委員會。
(二十六)加強計量技術機構管理。加大對計量技術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動態監管機制,規范和提升計量檢定和型式評價能力水平。組織開展省級以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到期復查換證工作。
(二十七)加強計量檢定人員管理。完善注冊計量師制度,加快推進計量檢定員資格與注冊計量師制度的合并工作。加強計量培訓,建設滿足國家計量法制管理和社會需求的計量人員職業資格平臺。
(二十八)組織開展計量授權制度研究。科學規劃和建設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和型式評價實驗室,加強全國依法授權的統一性,研究制修訂《計量授權管理辦法》、《國家型式評價實驗室管理辦法》。
(二十九)加強計量宣傳與文化建設。開展計量科普知識競答活動、第二屆“我身邊的計量人”事跡介紹活動。策劃實施“5?20”世界計量日、質量月等重要時間節點的計量宣傳。加強計量通俗化、大眾化宣傳,創新計量文化表現形式,大力傳播計量文化。
(三十)加強計量信息化建設。在地方開展計量信息化系統建設試點的基礎上,統籌推進全國計量信息化建設。加快計量數據的采集、整理、分析和應用系統整合,為經濟社會發展奠定可溯源的大數據基礎。
(三(san)十(shi)一)加(jia)強(qiang)黨(dang)風(feng)廉政建設。認真貫徹黨(dang)的(de)十(shi)八屆三(san)中(zhong)(zhong)、四中(zhong)(zhong)、五中(zhong)(zhong)、六(liu)中(zhong)(zhong)全會(hui)精神,學習(xi)習(xi)近平總書記(ji)治(zhi)國理(li)政的(de)新(xin)理(li)念、新(xin)思(si)想(xiang)、新(xin)戰略,加(jia)強(qiang)黨(dang)的(de)建設和黨(dang)風(feng)廉政建設,努力打造廉潔、公正的(de)計量隊伍形象。
加強(qiang)國際交流與(yu)合作
(三十二)落實《“一帶一路”計量合作愿景與行動》。以“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為契機,深化與沿帶沿路國家計量合作,拓展簽署計量合作協議,推動實施合作計劃和項目。組織舉辦中俄計量制度說明會,促進中國企業走出去。落實國家“一帶一路”援助項目,推進援柬埔寨、蒙古計量中心建設項目。支持地方開展“一帶一路”國際合作。
(三十三)積極參與國際計量組織活動。深度參與全球計量治理體系變革進程,建立國際計量合作協調和管理機制,完善國內參加國際和區域計量組織活動的工作規則,實質性地參與國際計量組織活動,增強我國計量國際話語權。舉辦亞太法制計量論壇汽車衡計量培訓班。
(三十四)做好OIML顧問組(AG)工作。發揮OIML/AG主席國作用,研究構建AG工作機制,推動OIML各成員國和經濟體新型計量體系(CEEMS)法制計量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制定OIML培訓中心運作規范,開展計量培訓和研討,推進OIML/AG網站建設。
(三十五)深入研究和應對OIML證書制度改革。跟蹤并實質性參與OIML證書制度改革進程,研究建立中國實施OIML證書制度新機制,提出新方案。制定相應的工作規則和程序文件,強化對參與實驗室的培訓和能力提升,積極參與OIML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國際互認活動,引導企業質量提升,增強競爭力。
(三十六)加強對(dui)國際(ji)計(ji)量制度研究和計(ji)量互認(ren)。組織翻譯一批國際(ji)建議、國際(ji)文件和有關(guan)國家(jia)計(ji)量法律法規,并以此為基礎,開展雙(shuang)邊(bian)計(ji)量比對(dui)、國際(ji)同(tong)行評審等活動,促進國際(ji)計(ji)量互認(ren),消除技(ji)術壁壘,便利國際(ji)貿易。
(信息來(lai)源:質檢總局計量(liang)司)
防(fang)爆(bao)稱(cheng)重(zhong)模塊(kuai)是一種能夠在(zai)危(wei)險(xian)環境下進行精準稱(cheng)重(zhong)的(de)(de)特殊裝(zhuang)置。本文將介紹防(fang)爆(bao)稱(cheng)重(zhong)模塊(kuai)的(de)(de)工作原(yuan)理及其(qi)在(zai)工業領域的(de)(de)廣泛應(ying)用,突出其(qi)在(zai)安全生產和質量控制方面的(de)(de)重(zhong)要性。在(zai)許多(duo)工業場景中,存(cun)在(zai)著爆(bao)炸(zha)性氣體或粉(fen)塵的(de)(de)存(cun)在(zai),因此(ci)在(zai)這(zhe)些(xie)環境下進行稱(cheng)重(zhong)工作相當危(wei)險(xian)。為了確保安…
一種(zhong)帶(dai)過(guo)載(zai)保護(hu)的(de)(de)單點式(shi)稱(cheng)重(zhong)傳(chuan)感器技(ji)(ji)術領域[0001] 本實(shi)用新型涉(she)及一種(zhong)稱(cheng)重(zhong)傳(chuan)感器,尤其(qi)涉(she)及一種(zhong)帶(dai)過(guo)載(zai)保護(hu)的(de)(de)單點式(shi)稱(cheng)重(zhong)傳(chuan)感器。背景技(ji)(ji)術[0002] 小量(liang)程(cheng)的(de)(de)稱(cheng)重(zhong)傳(chuan)感器,因基量(liang)程(cheng)小,測量(liang)的(de)(de)敏(min)感梁厚度薄、強(qiang)度低,所以容易因超量(liang)程(cheng)使用(過(guo)載(zai))而造成稱(cheng)重(zhong)傳(chuan)感器的(de)(de)損壞。[0003] …
一種(zhong)帶過載保(bao)護的(de)單點(dian)式稱(cheng)重傳(chuan)感(gan)(gan)器技(ji)術領域(yu)[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ji)一種(zhong)稱(cheng)重傳(chuan)感(gan)(gan)器,尤其(qi)涉及(ji)一種(zhong)帶過載保(bao)護的(de)單點(dian)式稱(cheng)重傳(chuan)感(gan)(gan)器。背景技(ji)術[0002] 小(xiao)量(liang)(liang)程(cheng)的(de)稱(cheng)重傳(chuan)感(gan)(gan)器,因基(ji)量(liang)(liang)程(cheng)小(xiao),測(ce)量(liang)(liang)的(de)敏感(gan)(gan)梁厚度薄、強度低,所(suo)以(yi)容易因超量(liang)(liang)程(cheng)使用(過載)而(er)造成稱(cheng)重傳(chuan)感(gan)(gan)器的(de)永久(jiu)性損壞。[…
單(dan)(dan)點式(shi)傳(chuan)(chuan)感(gan)器(qi)(qi)技(ji)術(shu)(shu)領域技(ji)術(shu)(shu)領域[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傳(chuan)(chuan)感(gan)器(qi)(qi),尤其是(shi)一種具有(you)超載(zai)(zai)保護(hu)功(gong)能(neng)的(de)單(dan)(dan)點式(shi)傳(chuan)(chuan)感(gan)器(qi)(qi)。背景技(ji)術(shu)(shu)[0002] 目前現有(you)的(de)單(dan)(dan)點式(shi)傳(chuan)(chuan)感(gan)器(qi)(qi)不具有(you)過載(zai)(zai)保護(hu)功(gong)能(neng)如圖1所(suo)示,傳(chuan)(chuan)感(gan)器(qi)(qi)在(zai)超載(zai)(zai)情況下極易(yi)造成傳(chuan)(chuan)感(gan)器(qi)(qi)敏感(gan)梁發生塑性變形(xing)直至斷裂(lie)損壞,傳(chuan)(chuan)感(gan)器(qi)(qi)在(zai)額定載(zai)(zai)荷(he)范(fan)…